奖励制度

文人清美艺术奖学金

奖学金制度

为了鼓励本画室学生勤奋学习、刻苦钻研、品学兼优、全面发展。依据《画室管理条例》特别制定本制度。
(一)单月奖学金
具备以下基本条件,均可享受单月奖学金:
1. 热爱祖国、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。
2. 遵守培训中心管理条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。
3. 勤奋学习,努力掌握专业知识,单科考试以第一名获得100元。
(二)双月综合测评奖学金
1. 热爱祖国、热爱所学专业、学习勤奋、勇于进取成绩优良。
2. 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关心集体、遵纪守法、爱护公共财物、热爱劳动、勤俭节约、思想品德优秀。
3. 遵守培训中心管理条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。
4. 根据两个月的学习成绩排名,结合平时的出勤率和生活纪律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1名、三等奖2名。
5. 奖学金分别为一等奖500元、二等奖300元、三等奖200元。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无资格获得单月奖学金和双月综合测评奖学金。
1.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现象的。
2.受警告(含警告)以上处分的。
3.文化课和专业课不合格的。
4.有无故旷课2次或迟到6次以上的。
5.有其他违反学校纪律及公共道德的。

北京文人清美画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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